【避難硐室設置規定】在礦井安全管理體系中,避難硐室作為應急救援的重要設施,承擔著保障井下作業人員生命安全的關鍵作用。為規范避難硐室的設置與管理,確保其在突發事故中能夠有效發揮作用,國家及行業相關部門制定了相應的設置規定。以下是對《避難硐室設置規定》的總結,并結合實際要求以表格形式進行展示。
一、避難硐室設置的基本原則
1. 安全性優先:避難硐室應設在通風良好、不易受災害影響的區域。
2. 實用性原則:避難硐室應具備基本的生存條件,如氧氣供應、食品飲水、通訊設備等。
3. 可操作性:避難硐室應易于進入和撤離,標識清晰,便于識別。
4. 標準化建設:按照統一標準進行設計、施工和驗收,確保質量達標。
二、避難硐室設置的主要內容
項目 | 內容說明 |
設置位置 | 應設在井下主要巷道、采區或工作面附近,且遠離危險源;優先考慮主運輸巷道或避災路線沿線。 |
結構要求 | 避難硐室應為獨立封閉空間,具備防爆、防水、防火功能;墻體、頂板應堅固耐久。 |
通風系統 | 必須配備獨立的通風系統,確保空氣流通,防止有害氣體積聚。 |
氧氣供給 | 應配備壓縮氧氣瓶或制氧裝置,滿足至少96小時的供氧需求。 |
食品與飲水 | 應儲備足夠的食品和飲用水,保證避難人員的基本生活需求。 |
通訊設備 | 配備有線或無線通訊設備,確保與地面指揮中心保持聯系。 |
照明與標識 | 室內應有照明設備,并設有明顯標識,標明避難硐室位置及使用方法。 |
應急工具 | 包括急救箱、滅火器、防護面具等應急物資,確保緊急情況下的基本應對能力。 |
維護管理 | 定期檢查維護,確保設備完好可用,建立臺賬記錄,明確責任人。 |
三、避難硐室的管理與使用要求
1. 所有井下作業人員必須熟悉避難硐室的位置和使用方法。
2. 避難硐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,嚴禁堆放雜物。
3. 定期組織演練,提高員工應急反應能力和避難技能。
4.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,明確職責分工,確保避難硐室在關鍵時刻能發揮最大作用。
四、總結
避難硐室是礦井安全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,其設置與管理直接影響到井下人員的生命安全。通過科學合理的規劃和嚴格的制度執行,可以有效提升礦井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。因此,相關單位應高度重視避難硐室的建設和日常管理,確保其始終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。
以上內容基于《避難硐室設置規定》整理而成,旨在為礦山安全管理提供參考依據。